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林业生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林业生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
2009年11月,省委在全省林业工作会议上提出“大力实施生态兴省战略建设山川秀美新山西”的奋斗目标,出台了《关于实施生态兴省战略加快推进林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晋发〔2009〕30号);2010年7月29日,省委在全省领导干部大会上提出加快建设“绿化山西”的宏伟目标;7月16日,省人大十一届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大力推进林业生态建设的决定》;6月,省人民政府在全省造林绿化晋中现场会上提出“加快造林绿化,以创建林业生态县为抓手,扎实推进林业生态省建设”的部署要求。围绕省委、省人大、省人民政府战略部署,为加快建设“绿化山西”,特制定本《纲要》。
“十一五”期间,省委、省人民政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结合山西省情,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林业生态建设的政策和措施,启动实施了六大造林绿化工程和以“汾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与保护”、“太原西山综合治理”、“10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为主要内容的“2+10”重点工程,省人民政府坚持每年在一个市召开全省造林绿化现场推进会,分类指导,整体推进,使全省造林绿化上了一个大台阶。2009年8月,全国造林绿化现场会在长治、晋城召开,山西被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授予首个“全国生态建设突出贡献奖”。林业的快速发展极大地改善了全省生态环境,为我省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自然环境和谐发展和民生改善做出了不可替代的重大贡献。
当前,随着土地沙化、水土流失、干旱缺水、物种减少等各种生态危机对人类日益增长的严重威胁,森林制衡气候变暖的特殊生态作用,受到国际社会高度关注,林业在各国经济社会全局中的地位日益提升。我省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合作深入发展,人口、资源、环境压力日益加大,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都凸显了加快林业生态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实践表明,保护生态就是保护生产力,发展生态就是促进生产力。山西是能源资源大省,长期以来经济发展与资源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为此,加快建设“绿化山西”,既是当前的紧迫任务,更是长远的战略要求。
面对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必须清醒认识到,我省林业发展现状还不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良好生态环境的要求。表现在:一是全省森林覆盖率相对偏低。不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6个百分点,也低于周边省和中部地区;二是现有宜林面积立地条件差,造林难度很大,全省现有宜林荒山4095万亩,而这些荒山多处于土壤瘠薄的石质山区,自然条件很差,再加上年年干旱缺水,采煤地表沉陷,致使新造林成活率、保存率提高艰难;三是林业生态建设体制机制不够完善,林业发展活力不足,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四是林业建设投入不足,生态与经济同时发展的战略地位尚未得到完全落实。改善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群众强烈期盼,建设“绿化山西”不仅是省委、省人民政府的战略决策,更是全社会的共同心声。
山西作为能源资源大省,环境和生态压力是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造林绿化是优化生态环境,实现资源能源大省转型发展蕞现实、蕞有效的途径之一,既关系到当前的发展,又关乎子孙后代的福祉。无论是就发展而言,还是就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而言,都要始终把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作为长期坚持的战略方针。各级党委、政府应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坚定不移地实施生态兴省战略,切实把造林绿化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内容来抓,开创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建设的新局面。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生态兴省”战略,建设“绿化山西”,走出黄土高原和资源型地区发展现代林业的路子,建设持续稳定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城乡宜居的森林环境体系、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创建人民群众满意的生态环境。
全面贯彻党的林业建设方针,坚持林业生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为人民服务,牢固树立栽树就是栽历史、就是栽人文、就是栽政绩的理念。坚持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有效做法,把实施生态兴省战略和推动富民强省结合起来,做到建设与绿化同步进行,经济与生态并驾齐驱。充分发挥农民群众植树造林的积极性,抓住明晰产权这个核心,围绕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两大目标,深入推进林业改革,持续加大扶持力度,不断强化激励问责,努力优化林业发展环境,逐步完善社会主义现代林业生态建设体系。
1坚持科学发展。尊重自然和经济规律,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分类指导、分区施策。依靠深化改革和科学技术,推动林业生态、林业产业、生态文化三大体系协调发展。
2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妥善处理林业生态建设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关系,促进速度、质量、效益协调发展,实现生态建设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3坚持生态与产业并重,增绿与增收并举。按照符合经济规律和资源特性的原则,调整优化树种结构,改造提升产品质量,努力做大做强林业产业。
4坚持造林与管护并重,绿化与培育并举。大力植树造林,普遍护林爱林,科学经营森林,实现森林面积与蓄积量同步增长,做到青山常在,永续利用。
6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大胆探索和试验,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增强发展活力。
7坚持全社会办林业。全省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办林业。政府主导和市场调节相结合,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林业生态建设。
8坚持依法治林。完善林业法律法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实施激励问责,规范全省依法治林。
〖BFQ〗全省森林覆盖率。加快“绿化山西”建设,实现“两步走、翻一番”的目标:
头部步,到2015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23%以上,力争达到24%,超过全国规划平均水平;
第二步,到202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26%以上,力争达到28%,超过国际通用生态良好指标蕞低线;
全省森林面积。到2015年,达到5650万亩;到2020年,达到6500万亩。
全省森林蓄积量。到2015年,达到13390万立方米;到2020年,达到15400万立方米。
全省林业产业总产值。到2015年翻一番,达到250亿元;到2020年翻两番,达到500亿元。
总的要求是:扩规模、强功能、增效益,实施赶超战略,实现山西林业跨越式发展。
总的目标是:以建造山川秀美的新山西为目标,努力实现大地增绿、林业增效、环境增色、农民增收,开创经济社会和生态建设的新局面。
2008年9月,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山西省生态功能区划》(晋政发〔2008〕26号),将全省划分为5个生态区,15个生态亚区,44个生态功能区。与这些生态功能区域相衔接,结合各地自然条件和树木生长特性,林业生态省建设的总体布局是:以汾河两岸为中轴线,以太行山和吕梁山为重点,集中建设四大生态屏障,发展五大产业集群,推进城乡全面绿化。
四大生态屏障是指晋北晋西北防风固沙林区、吕梁山黄土高原水土保持林区、太行山土石山水源涵养林区、中南部盆地防护经济林区。
在晋北晋西北建设以防风治沙为主要功能的乔灌草防护林体系,建设范围包括大同县、大同新荣区、大同城区、大同矿区、左云县、阳高县、天镇县、大同南郊区、浑源县、灵丘县、广灵县、右玉县、朔州平鲁区、朔城区、应县、山阴县、怀仁县、河曲县、保德县、偏关县、神池县、五寨县、岢岚县、宁武县、静乐县、繁峙县、代县等27个县(区)。通过大力植树造林,特别是大规模发展沙棘、柠条等灌木林,形成乔灌草相结合的绿色屏障,使晋北晋西北的风沙基本得到遏制。
在吕梁山脉及周边地区建设以治理水土流失、降低土壤侵蚀模式为主要功能的防护林体系,建设范围包括原平市、忻州忻府区、兴县、临县、岚县、孝义市、石楼县、柳林县、方山县、中阳县、交口县、交城县、汾阳市、吕梁离石区、娄烦县、古交市、太原晋源区、尖草坪区、万柏林区、隰县、永和县、大宁县、吉县、乡宁县、蒲县、汾西县、新绛县、稷山县、河津市、万荣县等30个县(市、区)。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天然林资源保护、三北防护林建设等国家重点林业工程,有效改善黄河东岸严重的水土流失状况,努力形成固土凝水、降温保湿、植被良好、林茂粮丰的可喜局面。
在太行山区域建设以涵养水源为主要功能的防护林体系,建设范围包括五台县、阳曲县、太原迎泽区、杏花岭区、榆社县、和顺县、左权县、寿阳县、昔阳县、灵石县、平定县、盂县、阳泉城区、阳泉矿区、阳泉郊区、平顺县、黎城县、壶关县、武乡县、沁源县、沁县、霍州市、安泽县、翼城县、古县、浮山县、陵川县、沁水县、阳城县、垣曲县、平陆县、芮城县等32个县(市、区)。通过大力造林、封山育林、积极护林,有效涵养太行土石山区山西珍贵的水资源,从根本上逐步改善山西十年九旱长期缺水的自然状况。
在我省中南部盆地建设防护经济林区,建设范围包括定襄县、清徐县、太原小店区、介休市、平遥县、祁县、太谷县、晋中榆次区、文水县、屯留县、长治县、潞城市、长子县、襄垣县、长治郊区、长治城区、高平市、泽州县、晋城城区、侯马市、襄汾县、曲沃县、临汾尧都区、洪洞县、运城盐湖区、临猗县、永济市、闻喜县、夏县、绛县等30个县(市、区)。通过大力营造干鲜果经济林,既获取经济效益,又发挥生态功能,收到大地增绿、林业增效、农民增收的良好效果。
继续坚持“山上治本、身边增绿”的发展理念,以国家六大重点林业工程为骨架,以省十大造林绿化工程为重点,全力推进通道绿化、交通沿线荒山绿化、村镇绿化、环城绿化、厂矿区绿化、城市绿化、河流流域行洪河道两侧的滩涂绿化、城郊森林公园建设、生态庄园建设、碳汇造林等重点区域绿化,努力实现城乡绿化一体化。
退耕还林工程。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25号)精神,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全面保护和增加林草植被。“十二五”期间,退耕还林工程将以吕梁水土流失区、晋西北风沙区和晋西南残塬沟壑为重点,在工程建设中实施区域规模化治理。对全省25度以上坡耕地、河流源头及生态脆弱而立地条件相对较好的宜林荒山进行人工造林,乔灌混交,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在封山育林区,全面禁止牛羊散养方式,对林草进行全面封禁,并适当进行人工补植,以达到尽快恢复林草的目的。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根据国家已批复的《山西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规划期为2008-2015年。2011-2015年,规划完成补植补造286万亩,发展干果经济林157万亩,新造薪炭林45万亩,生态移民91万人。
京津风沙源治理一期工程2010年结束,在此基础上,国家拟启动二期工程。我省一期工程建设范围包括左云县、大同南郊区、新荣区、浑源县、大同县、阳高县、天镇县、朔州朔城区、怀仁县、山阴县、应县、代县、繁峙县和省直杨树、五台林区,共15个建设单位。二期工程在加强一期工程建设成果保护的同时,拟拓宽治理范围,增加建设单位。要采取综合治理措施,进一步保护和增加林草植被。在适宜地段,营造农田林网或灌木林网;在丘陵山地继续营造防风固沙防护林体系;对沙化严重、粮食产量低而不稳地段实行退耕还林。
加强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在不同类型区选择有代表性的典型区域,布局建设一批技术模式型、政策机制型、产业发展型、综合防治型全省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为在不同类型区推进防沙、治沙提供样板,做好示范。
三北防护林建设工程已实施四期。20112015年为三北五期工程。五期工程实施范围涉及朔州、忻州、太原、吕梁、临汾、运城等6个市的44个县和省直吕梁、关帝、黑茶、杨树、管涔林区,建设单位共49个。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2号),三北五期要建成比较完备的区域性防护林体系,将风沙危害和水土流失严重、灾害类型突出的地区作为建设重点,继续实施昕水河流域生态经济型防护林建设,启动晋陕峡谷防护林体系建设,抓好汾河上游以水源涵养为主、汾河下游以农田防护为主的防护林建设。建立一批代表性强、辐射面广、类型齐全、效益显著的综合示范区,在适宜地段重点建设一批樟子松基地。加大封育力度,重点抓好河流源头和沙荒地的植被封育保护。
太行山绿化工程,涉及大同、忻州、晋中、阳泉、长治、晋城、临汾等7个市的28个县和省直五台、太行林区,建设单位共30个。“十二五”期间,太行山绿化要重点抓好四大流域和重点区域治理:
一是滹沱河水源涵养风景林。包括定襄县、五台县、盂县、阳泉郊区、平定县、昔阳县等6个县和五台林区,在加强现有森林植被保护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封山育林和人工造林力度,重点抓好旅游景点周围的人工造林,建设水源涵养风景林。二是漳河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护林。包括和顺县、左权县、榆社县、武乡县、沁县、襄垣县、屯留县、长子县、长治县、长治郊区、长治城区、壶关县、潞城市、平顺县、黎城县等15个县和太行林区。要对深山远山加大封山育林力度,在生态环境脆弱区加强人工造林,恢复以森林为主的植被,治理水土流失,有效涵养水源。三是沁河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护林。规划在太行山系东南端,涉及安泽县、高平市、泽州县、陵川县、晋城城区等5县,采取封山育林与人工造林相结合方式,建设涵养水源、水土保持防护林,减少沁河流域水土流失,保障黄河下游生态安全。四是大清河上游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护林。有广灵、灵丘两县,以人工造林为主,结合封山育林,建立生态脆弱区防护林体系。
省政府“2+10”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与保护工程,包括汾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与保护工程、太原市西山生态恢复工程和10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汾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与保护工程。绿化汾河干流716公里,涉及忻州、太原、吕梁、晋中、临汾、运城等6市40个县(市、区),规划造林面积587万亩。通过不懈植树,使汾河流域成为全省蕞重要的水源涵养带、生态效益带、休闲景观带和富民工程带,成为带动山西经济社会发展及生态建设的核心区域、全国资源型地区实行可持续发展及黄土高原生态综合治理的示范区域。到2015年,全流域森林覆盖率达到253%以上。
太原市西山生态恢复工程。涉及太原市尖草坪、晋源、万柏林三区。该工程北起尖草坪区土堂村,南至晋源区天龙山路,东起和平路、晋祠路,西至西山地区,区域面积120平方公里。规划造林92万亩。主要完成这一区域宜林荒山荒坡绿化以及开山破坏面的植被恢复。经过大力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到2015年,该地区净增景观生态林89万亩,区域森林覆盖率达到60%以上。
10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包括大同市口泉区、朔州市桑干河上游、忻州市南云中河流域、吕梁市三川河流域、晋中市潇河流域、阳泉市桃河流域、长治市浊漳河流域、晋城市丹河流域、临汾市塔儿山二峰山区域、运城市盐湖区域等10处重点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到2015年,完成造林200万亩以上。通过造林绿化,使这些区域的生态环境显著改善,城市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
通道绿化。包括高速公路、铁路、县道、乡道、河流、渠道,要实现全面绿化。
高速公路和铁路绿化。将公路、铁路沿线的荒山、河流、平川全面规划,整体实施。在通道沿线建林带,平川农田建林网,沿线村镇建景点,可视荒山建屏障。平川区绿化包括两个层次:头部层次,通道两侧建设20-50米防护林带,其中铁路主林带宽度控制在50米以内,公路主林带控制在20米以内;第二个层次,主林带两侧各1000米范围,以通道林带为基础,与农田林网、河渠林带相配合,形成平原林业的绿化模式;沿线山区按交通沿线米范围内或头部山脊线之内营造生态林、经济林,实现规划范围荒山全部绿化。
到2015年,所有铁路、公路宜绿化里程绿化率达到85%以上,两侧宜林荒山绿化率达到80%以上;到2020年,所有铁路、公路宜绿化里程绿化率达到95%以上,两侧宜林荒山绿化率达到90%以上。
村庄绿化。结合农村自然经济条件,以道路绿化、环村绿化、街巷绿化、庭院绿化、公共绿地建设为重点,大力发展干鲜果、观光旅游等绿色产业,实现村庄绿化美化,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村庄实现基本绿化的目标:村庄林木覆盖率达到20%以上,拥有一处以上能满足村民活动的公共绿地。到2015年,70%的村庄实现基本绿化;到2020年,80%以上的村庄实现基本绿化。
平原绿化。以农田防护林网建设为主体,与通道绿化、村镇绿化构成“网、带、片、点”相结合的防护体系,主要在村道、田间道路、农田周边、河渠两侧营造护路林、护渠林,在河流、干渠堤岸营造堤岸防护林。到2015年,农田林网面积控制率达到80%以上,河流、渠道、滩涂绿化率达到85%以上;到2020年,农田林网面积控制率达到90%以上,河流、渠道、滩涂绿化率达到95%以上。
交通沿线荒山绿化工程。将高速公路、一二级路、国省道、重点旅游路等干线米范围或头部山脊线以内的荒山全部绿化。规划造林总面积767万亩,其中:城市进出口等重点地段造林70万亩,高速公路沿线万亩,一二级路、国省道、重点旅游路沿线万亩。按照由近及远、由重点到一般的实施次序,将公路沿线建成多种景观、多项功能、多重效益的森林生态群落。“十二五”期间,以城市进出口、高速公路和主要国道沿线荒山绿化为重点,完成造林100万亩。到2020年,以一二级路、省道和重点旅游路沿线荒山绿化为重点,完成造林200万亩。
矿区造林绿化。全省境内煤炭采空区面积76725万亩,采空区漏斗状辐射影响地表面积约1950万亩。规划煤炭开采生态恢复治理需造林9205万亩,其中采空区造林5589万亩,沉陷区造林1492万亩,异地补偿造林2124万亩。“十二五”新造林70万亩。
矿区荒漠化治理。我省荒漠化分布区大多是重要的产煤县区,全省荒漠化总面积2442万亩,按荒漠化类型划分,其中风蚀面积1251万亩,水蚀面积882万亩,盐渍化面积309万亩。矿区荒漠化治理主要采用人工造林技术,沙漠地造林要乔灌结合,盐碱地造林以栽植耐碱灌木为主。规划矿区荒漠化治理造林175万亩。由于荒漠化地表土地面积属于有关乡村集体所有,矿区组织造林有待与乡村协商落实用地后再安排年度造林任务。
水土保持和河湖生态修复。水土保持。“十二五”期间,规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20万亩,其中新建基本农田2088万亩,栽植水土保持林383万亩,发展干鲜果经济林958万亩,种草634万亩,封禁治理869万亩,新建生态清洁型小流域33条,全省水土流失治理度由2009年的47%,到2015年提高到59%。河湖修复。按照水功能区划和水环境承载能力,通过植树造林种草,减少水土流失,控制入河污染物总量,保证各河流生态流量,达到平水年重点河流全年300天不断流。
城市绿化。通过多种方式增加绿量,因地制宜建设各类公园,各项绿化工程全面提质升档,努力提升城市绿化品味。到2015年,设区的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7%;2020年,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8%。
县城绿化。一是提升城内绿化档次。见缝插针全面绿化,周边发展环城林带,适宜建设森林广场,积极发展游园小区。到2015年,县城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8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到33%;到2020年,县城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9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到35%。二是利用环县城绿化工程成果,积极发展城郊森林公园。城郊森林公园建设规模:原则上川地型500亩,混合型1000亩,山地型1500亩。到2015年,每个县城要建成1至2处森林公园。三是通过环城绿化、农田林网、小片林和景观公益林的建设,实现城镇周边3公里范围内基本无宜林荒山。
建制镇绿化。绿化镇区主次干道,建设环镇林带,发展综合性公园。到2015年,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3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15%;到2020年,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5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20%。
碳汇造林。建设范围优先考虑生态区位重要和生态环境脆弱地区,重点布局在大河源头、水库周围、风沙源区、煤炭开采区以及革命老区等地。“十二五”计划吸收碳汇资金由2009-2010年的4800万元增加到25亿元,增加42倍;造林面积由2010年的43万亩提高到32万亩,增加64倍。
生态庄园建设。主要从事造林绿化,营造生态林,发展经济林,乔灌草相结合,建设绿色家园。适宜发展林产品加工和养殖业,增加经济收入。同时要搞好路、水、电、房等基础设施建设,使生态庄园能够持续稳定发展,并能带动周边群众实现兴林致富。“十二五”期间,全省新发展500亩以上的生态庄园1500户,造林面积达到75万亩,比2009年底的1300户和造林面积36万亩翻一番。
进一步扩大干鲜果经济林种植面积。规划在太行山、吕梁山、太岳低山丘陵区的汾阳、左权、古县等54个县发展核桃基地;在黄河沿岸、汾河中下游沿岸、滹沱河沿岸的临县、太谷、稷山等43个县发展红枣基地;在雁北的应县、浑源、阳高等29个县发展仁用杏基地;在太行山中南部丘陵山区及晋南盆地边缘的芮城、平顺等8个县发展花椒基地;在全省南北适宜地带特别是汾河流域,发展苹果、梨、葡萄、桃、杏等优质水果园区;在吕梁、临汾等地大力发展文冠果、黄连木、黑椋子、翅果油等生物质能源树种。要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实行集约经营,抓好标准化果园、优质干鲜果出口基地、良种苗木繁育体系、果园基础设施以及中低产果园改造等项建设。
加强经济干鲜果商品市场建设。“十二五”期间,在全省建设5个经济林干鲜果商品市场,即:在太原市建设一级综合市场;在运城市建设红枣、柿子、苹果、梨等二级专业市场;在吕梁市建设核桃、红枣等二级市场;在大同市建设仁用杏、肉用杏等二级市场;在长治市建设核桃、花椒等二级市场。建设20个封闭式和敞开式果品储藏库和冷库。
提高集约经营水平,新建一批林产品加工企业园区。“十二五”期间,在全省新建经济林加工企业园区5个,到2015年,新增果品深加工能力17万吨/年,使全省形成果品深加工能力80万吨/年。加大力度在各地改扩建加工企业,在吕梁市形成红枣、核桃为主的深加工能力6万吨;在晋中市形成核桃、红枣为主的果品深加工能力2万吨;在长治、晋城形成以山楂、花椒、核桃等为主的果品深加工能力2万吨;在运城、临汾形成以柿子、花椒、红枣等为主的果品深加工能力6万吨;在大同、朔州形成以仁用杏、肉用杏为主的果品深加工能力1万吨。
“十二五”期间,每年新发展干果经济林100万亩以上,到2015年,全省干鲜果经济林达到1800万亩以上,基本实现全省农民人均1亩干果经济林。
“十二五”期间,在新发展干果经济林面积中,新栽核桃面积每年达到40万亩,五年200万亩,到2015年,在2009年464万亩的基础上,核桃栽植面积累计达到644万亩;每年新发展红枣20万亩,五年100万亩。同时,经过大力改造提升,经济林优质果率达到90%以上,全省干鲜果年总产量由2009年的4646万吨提高到1000万吨;全省农民从经济林经营管理、加工和营销中,人均获得纯收入由2009年的1000元提高到2000元。
在我省各大河流河道管理范围之外的两岸滩涂地以及忻定、太原、临汾、运城、上党五大盆地的川区和沟谷地,新建速生丰产林基地;在省直八大林区,选择落叶松等珍贵用材树种,通过抚育措施,培育大径材用材林基地。“十二五”期间,规划营造速生丰产林100万亩,树种以杨树、泡桐、楸树、刺槐等为主,其中浆纸原料林90万亩,人造板原料林10万亩;大径材改造培育30万亩,树种以落叶松、油松为主。新建人造板加工企业或纸(纸浆)生产企业1个;年转化以杨树为主的速生丰产林45万立方米;形成人造板生产能力40万立方米或纸浆30万吨。
林木种苗。一是建设千亩经济林苗木产业化基地10个,重点培育我省十大名枣及核桃、花椒等经济林优质苗木。红枣苗着重在交城、太谷、柳林、稷山等地培育;核桃苗主要在汾阳、孝义、左权、屯留、昔阳;花椒苗在平顺、芮城培育。二是建设全省林木种苗信息网络。按照全国种苗网络建设的统一标准和要求,建立自上而下的种苗信息网络,形成市、县和苗木经营单位三级种苗网络体系,使种苗生产、供求等各类信息实现共享,为种苗市场搭建信息交流平台。三是林木种苗市场布局。在北部、中部、南部重点扶持5个林木种苗交易市场,建设地点初步定在育苗规模大、专业化程度高的朔州市、太谷、沁县、汾阳、绛县等地。四是积极推动组建大型龙头育苗企业,形成产业化集团化经营格局,种苗年产值力争达到20亿元以上。
花卉产业。在省会太原建设省级花卉示范基地1处,建设花卉拍卖交易市场1处;帮助和引导11个地级市建设花卉生产基地及花卉交易市场各1处;引进花卉新品种20个;选育推广适合我省栽培品种10个,自主开发野生花卉品种5个。重点推广品种选育技术、节能日光温室高效设施栽培技术、种苗组培快速繁育及脱毒栽培技术和鲜切花的分级、包装、储藏、运输、保鲜及花期调控技术,把我省花卉和培育成具有区域特色的朝阳产业。合理布局,建设全省花卉交易网络。新建花卉零售店1000家,发展花卉中介合作组织50个。完善花卉信息网络,搭建与国家、各市及花卉龙头企业连成一体的网上交易平台。通过努力,把山西建成我国开花植物、球根花卉及花卉种子的现代化花卉生产基地。
到2015年,全省花卉种植面积达到7万亩,实现年产值3亿元,年出口创汇150万美元;到2020年,全省花卉种植面积达到10万亩,实现年产值5亿元,年出口创汇200万美元。
加大森林公园开发力度, 加强和完善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园内休闲娱乐功能,规范森林旅游景点管理,建立以国家级森林公园为龙头,以省级森林公园、城郊森林公园为骨干,以特色旅游为重点的森林旅游体系,依托五台山、太岳山、中条山、棋子山、太行峡谷等森林公园,打造太行山水森林旅游文化品牌;依托管涔山、关帝山、黑茶山等森林公园,打造吕梁山自然风情生态旅游文化品牌;依托城郊森林公园,打造各具特色的城郊森林休闲旅游文化品牌,形成以生态文化为核心、三大品牌为先导、重点公园为载体、带动全省森林旅游发展的新格局。
到2015年,森林公园总数达到271处,其中国家及省级森林公园达到61处,城郊森林公园210处,总面积达到1200万亩,占全省国土面积的51%。力争年接待森林旅游人数1300万人次,森林旅游及休闲服务产值翻两番,达到50亿元,森林旅游产值比“十一五”时期的125亿元翻两番,使森林旅游产业真正成为林业经济新的增长极。
到2020年,森林公园逐步向乡村推进,以乡镇为单位设立中小型森林公园,以村庄或企业等为单位建立森林公园景区,森林公园总数达到500处,比2009年的111处翻两番,经营总面积达到1425万亩,占全省国土面积的59%,实现全省森林公园和景区全覆盖。
充分利用林下资源,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林下资源采集与加工利用业,改变分散、无序的传统生产模式,向产业化、品牌化方向迈进。一是积极开展森林种植及加工业,主要抓好木本粮油、森林药材、森林食品等基地建设,发展面积56万亩;二是努力发展森林养殖及加工业,重点养育森林猪、森林鸡、鹿、蜂等特色品种,林下放养畜禽100万只;三是重点培育森林采集及加工业,着重搞好山野果、食用菌、山野菜开发以及森林泉水、森林氧吧等小型产业,促进林下资源形成产业链条,提高经济效益。
大力发展灌木林产业。我省灌木资源丰富,全省有沙棘林面积440万亩,柠条面积230万亩。在自然条件很差的区域特别是晋西北大力发展以沙棘、柠条为主的灌木林,既能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又能精深加工,增加附加值,提高灌木林经济效益。“十二五”期间,在大同、朔州、忻州、吕梁市新造灌木林130万亩。培育壮大灌木林加工企业,年加工能力达到20万吨,实现“小灌木,大产业”目标。
在依法保护野生动物的同时,根据国家规定,对可以从事商业性经营的54种陆生野生动物,加强驯化和繁殖,组建以动物毛皮为产业的加工流通体系,形成以规模化繁育、以综合加工利用为主的动物产业发展框架。
到2015年,全省林区以食用菌、山野菜为主的森林食品(干重)产量由2009年的782吨提高到1600吨;以山茱萸、枸杞、杜仲为主的木本药材
产量由2009年的4277吨提高到9000吨。到2020年,全省林区森林食品产量提高到2000吨,木本药材产量提高到15000吨。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国家拟启动二期工程。二期工程实施范围涉及朔州、忻州、太原、晋中、吕梁、长治、临汾、晋城、运城等9个市的74个县和管涔、黑茶、关帝、太岳、吕梁、中条、杨树7个林区,以及煤炭系统林场、林职院林场,共83个建设单位。省级天保有五台、太行2个林区。天保二期工程,要以加强天然林保护与培育为重点,实施森林分类经营,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天保工程建设成果,建立天然林保护长效机制。加强保护能力建设,加快后续产业发展,开展中幼林抚育,强化公益林建设,创新森林资源管理机制。加强林区基础设施建设,依法完善社会保障政策,促进林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十二五”期间,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完成造林355万亩。经过努力,使天保区50%的宜林荒山荒地得到绿化,100%的疏林地得到封育,50%的中幼林得到科学抚育,工程区的森林质量和生态功能明显提高。同时,信息化管理水平取得重大突破,远程监控体系覆盖面达到80%,GPS巡护覆盖面提高到100%。
一是对霍山、云顶山等40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开展一期工程建设。新建改造维修一批保护站,按需求设置界碑、界桩、标志牌、标志门,加强巡护步道、生物防护围栏、保护围栏等基础设施建设。新建一批科研宣教馆,配置资源保护、护林防火等设施设备。二是进一步完善历山等5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三是实施红豆杉、翅果油、臭冷杉和兰科植物等4项重点野生植物保护工程。划建珍稀野生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4处,建立翅果油树和南方红豆杉母树林基地、臭冷杉人工繁育基地、兰科植物人工繁育基地。开展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迁地保护研究。四是实施褐马鸡、麝、金钱豹、青羊、黑鹳、猕猴、红腹锦鸡、水禽等8项重点野生动物保护工程。划建褐马鸡等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9处,建立褐马鸡等重点保护动物人工驯化基地5处,建立金钱豹繁育研究基地1处,改造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40处。五是实施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救护繁育工程。新建省级及11个市级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在全省北部、中部、南部建立3处猛兽应急救护处置中心,在平陆黄河湿地建立鸟类环志站,在全省各地建立20个野生植物保护监测站。建立濒危野生植物基因库和预警中心,发展野生植物人工驯化培育基地。实施荷叶坪、舜王坪亚高山草甸植被恢复保护项目。六是开展全省野生动植物资源普查工作。调查全省野生动植物资源,在调查基础上调整全省野生动植物保护方案,修订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
到2015年,新建各类自然保护区10个,新建保护区面积180万亩,使保护区总面积达到18755万亩,占国土总面积的8%,90%以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种类得到有效保护;到2020年,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比例要达到823%以上,95%以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种类得到有效保护。
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预警体系、野生动植物调查监测体系和保护管理体系建设,新建90处省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完善远程监测网络建设,建设疫源疫病监测数据库。
进一步加强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积极履行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在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监测的基础上,建立林业生物多样性监测信息平台。
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到2015年,古树名木建档保护率达到90%;到2020年,古树名木建档保护率达到100%。
建立全省湿地保护协调机制和管理体系,形成全省湿地保护网络,使重要天然湿地得到全面保护。完善湿地保护法规,发展科研监测体系,提高湿地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能力,建立较为完整的湿地保护、管理和建设体系。2011-2020年,划建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3处,省级重要湿地20处以上,保护小区、湿地公园、多用途管理区40处以上。“十二五”重点建设湿地保护区8个、省级重要湿地30个以上,建立可持续利用示范区6处。实施水资源调配和管理工程,在法定河道管理之外的中远滩涂地退耕还湿45万亩,恢复水禽栖息地15万亩。
到2015年,新建湿地公园53处,总数达到70处,有效保护自然湿地面积占湿地总面积的55%以上;到2020年,新建湿地公园27处,总数达到97处,有效保护自然湿地面积占湿地总面积的65%以上。
加强对未成林造林地的有效管护,通过采取补植完善、扩穴除草等措施,对新造林地进行抚育管护,特别在重点工程、重点区域要实行拉网管护,竖碑立牌。
“十二五”期间,每年安排未成林造林地管护面积500万亩,五年安排管护面积2500万亩。
对郁闭度达到02以上的中龄、幼龄林,进行森林透光抚育、生态疏伐、卫生伐、景观疏伐等森林经营活动,通过抚育,实现森林群落在人为干涉条件下的自然生长发育,提高林分生长量,有效增加森林蓄积量。全省现有中幼龄林2390万亩。
“十二五”期间,完成中幼林抚育1500万亩,每年完成300万亩。特别要优先抚育郁闭度达到08以上的中幼林。
为了扎实推进中幼林抚育工作,根据各地自然条件,省里确定了各林业生态功能区森林蓄积量的净增指标,并进行考核。即:晋北晋西北风沙区年净增率达到25%以上;吕梁山黄土高原区年净增率达到3%以上;太行山土石山区年净增率达到34%以上;中南部盆地区年净增率达到4%以上。通过各功能区林木蓄积量普遍提高,努力实现到2020年全省森林蓄积量达到15亿立方米的目标。
全省现有低产低效林1968万亩,其中公益林1860万亩,商品林108万亩。按照国家林业局《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采取补植改造、择伐改造、带状改造、综合改造等改造方式改善林分结构。开发林地生产潜力,提高林分质量和效益水平。通过高接换优等措施,有效增加单株产量,整体提高经济效益。“十二五”期间规划改造1000万亩,平均每年完成200万亩。
今后10年,要以生态省建设对林木种苗的需求为目标,发挥种苗五大功能,建立种苗六大体系,逐步实现林木种苗良种化、质量标准化、管理法制化、市场规范化、生产规模化、设施现代化、信息网络化,全面提高林木种苗的整体水平。一是建设种质基因库26万亩。二是发展良种基地69万亩,其中新建和改扩建种子园11万亩,建设母树林3万亩,新发展良种繁育基地12万亩,采种基地28万亩。三是抓好苗木生产建设,新建标准化苗圃16万亩,其中:省级示范园2个,育苗面积5000亩;市级特色苗木基地13个,育苗面积1万亩;县区骨干国有苗圃123个,育苗面积145万亩;省直林区野生树种驯化基地9个,面积5000亩;绿化大苗定植基地20个,面积2万亩;新建林木种子加工贮藏库10座,面积500平方米;新建省级容器育苗加工厂500亩;发展非公有制苗木基地34万亩,扶持群众个体育苗大户300个,育苗面积30万亩。努力构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多元化发展庞大的苗木生产体系。
“十二五”期间,全省年育苗面积稳定在80-100万亩,年产合格苗木30亿株,年培育容器苗4亿袋,建设林木良种基地30万亩,采种基地100万亩,年采种子100万公斤。满足供应林业生态建设所需要的各类优质苗木和种子。到2015年,林木良种使用率达到65%,造林基地供种率达到80%;到2020年,林木良种使用率达到75%,造林基地供种率达到90%。
加强林业科技研发和创新。推动林业科技进步,着力解决抗旱抗碱造林、困难立地条件造林、森林预防扑救、经济林增收、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制约当前林业建设的关键技术;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因地制宜,适地适树,乔灌草结合,大力发展乡土树种;搞好集约经营,提高林业机械化水平;加强林业技术服务推广体系建设,扶持基层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广泛开展科技示范、科技入户、科技下乡活动,加快林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实用技术推广;建立健全林业标准化体系,搞好生态效益监测、林产品质量检测、科普教育示范基地等科技条件建设;强化林业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在职培训,积极引进高科技人才,提高科技兴林水平。
抓好林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对先进实用成熟技术要组装配套和推广示范。针对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晋西黄土丘陵水土保持林区,主要推广黄土丘陵区生态重建及质量管理、径流林业等技术;在晋北防风固沙区,主要推广风沙区沙枣等抗逆性树种繁育及造林、灌木型饲料培育与加工、盐碱地等困难立地植被恢复集成、杨树新品种伐根嫁接更新等技术;在东部太行山土石山区,主要推广容器苗造林、覆盖造林、保水剂生根粉应用等综合抗旱造林等技术;在全省83个主要采煤县的煤矿采空塌陷区主要推广矿山复垦和植被恢复技术;在经济林生产基地,主要推广低产干果经济林改造及标准化建园技术、干果经济林加工转化利用技术。同时抓好生态林、用材林、经济林、生物质能源林等良种推广。“十二五”每年完成林木良种推广示范1万亩,新技术推广示范10万亩。
进一步加大科技攻关力度。研发出一批高抗速生优质树种,力争取得一批具有重大影响的科技成果。推动建立各级各类科技示范样板,逐步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省林业科技示范体系。实施科技发展五大工程:一是乡土树种振兴工程,营建对比试验林和示范林22万亩;二是实施生态建设科技示范工程,营造科技示范林20万亩;三是实施现代林业标准化工程,完善林业标准化体系,建设林业标准化示范基地6万亩;四是实施科技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各级林业技术机构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五是实施科技服务入户工程,确保前沿服务到位,技术指导有效。
通过林业科技进步与创新,到2015年,成果转化率达到50%,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0%以上;到2020年,成果转化率达到55%,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6%以上。
全面落实《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1号)和《全国森林防火中长期发展规划》,强化森林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重点加强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建立森林火险预警系统,提高火情监测时效,强化防火专业队伍和装备建设,开展森林航空消防和专业森林消防,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健全各级政府防火目标责任制,科学制订各级森林防火预案。加强防火科研、宣教培训、损失评估、火案勘查等体系建设,推进现代化森林防火管理进程。“十二五”突出抓好全省林火视频自动报警系统、林火视频烟雾识别系统、森林防火地理信息指挥系统和森林防火通讯等四大系统建设,重点搞好国家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山地森林灭火器材运输及设备、省际交界处重点火险处建设、森林航空消防站、应急防火器材设备等项目建设。
到2015年,实现卫星监测成果30分钟内发布,当日扑灭率达到98%以上,重点治理区域森林防火通信覆盖率达到95%以上,森林受害率稳定控制在1以下。到2020年,森林受害率稳定控制在05以下。
加强森林公安能力建设。全面推进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规范化、信息化、标准化建设。一是不断强化执法正规化建设,赋予森林公安独立行使林业行政处罚权,建立健全野生动植物刑事技术体系;二是推进警务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现代化、信息化的森林公安综合信息体系;三是有力促进警民关系和谐化建设,提前发现和防控林区各项隐患,加强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基层办案条件,促进林区警民和谐共处;四是适时开展以“金盾”、“飞鹰”等为代号的打击偷砍滥伐、偷捕滥猎、非法侵占林地等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森林资源平安生长。
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切实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应急防治体系和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建设。继续开展常发危险性和重点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治理,对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开展应急救灾。加强县级防治检疫站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以生物防治为主的无公害防治。到2015年,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0%以上,灾害测报准确率达到85%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主要有害生物常发区监测覆盖率达到100%,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5以下。到2020年,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
逐步完善林业生态文化理论体系和组织体系。一是成立一批生态文化协会、学会、研究会、促进会等社团组织,不断加强生态文化管理、研究、创作和宣传队伍建设;二是快速推进生态文化基础建设,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为依托,建设一批生态文化和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开展创建森林城市、生态县、绿色家园等活动;三是加大生态文化传播力度,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刊物等媒体的积极性,加大宣传林业的力度,创作一批生态科普文化作品;四是通过公益广告、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爱鸟周以及举办绿博会、花博会、梨花节、森林旅游节、湿地文化节等活动,进一步拓展生态文化的影响力,形成人人关注生态、热爱森林、家家自觉植树、绿化美化的良好氛围。
建设高素质林业技术干部队伍。生态建设,技术为本。提高林业技术人员地位,维护权益,改善待遇,使林业技术人员成为受人尊重的职业。严格业务考核,提升人员素质,努力造就一支道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林业技术人员队伍,造就一批林业生态建设领军人才。坚持县处级干部包县、科级干部包乡、股级干部包村,深入一线服务、指导督查到位的激励问责机制。
加强乡镇林业站、林区管护站等一线机构建设。乡镇林业工作站、林区管护站作业点是负责组织造林、管护的前沿阵地。要加强基层林业人员的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改善生态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采取综合措施,克服名利浮躁行为,查处项目业务不端行为。建立长效机制,形成艰苦奋斗、扎实肯干的良好风气。不断改善基层人员的工作、学习、生活条件,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事林业工作。依法保障基层林业人员的生活待遇不断改善。国家对长期从事林业建设、贡献突出的林业工作人员给予奖励。
推进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农民造林绿化专业合作社发展速度明显加快,组织功能逐步完善,带动农民增收效果明显,市场竞争能力日益增强,正在逐步成为发展现代林业和建设林业产业体系的重要组织载体。有条件的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承担涉林工程项目,是法律赋予农民专业合作社这类新型市场主体的权利。为此,全省各地要大力推进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不断发展壮大,充分发挥其在山间地头从事植树造林生产的主力军作用。
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林业经费的长效机制,大幅度增加林业投入。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共财政支持林业生态建设的制度,确保各地政府每年林业生态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加快公益林区划界定,参照国家公益林补偿标准,尽快建立省、市、县三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积极争取国家财政对生态建设的转移支付,加大省级财政对宜林荒山大县生态建设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各级造林绿化、中幼林抚育、林木良种等财政补贴制度,逐步提高补贴标准。依法征收育林基金用于造林绿化。加大金融扶持林业力度,增加林业信贷投放,大力发展林权抵押、林农信用、林农联保等小额贷款。加快建立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提高农户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要向林业建设倾斜。根据建设“绿化山西”的需求,省级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跨区域生态建设切块资金,要由近三年所占比例15%左右,提高到20%以上。各市县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留成部分,要参照此比例向林业建设倾斜。积极推广“一矿一企绿化一山一沟”的做法。煤炭企业应当加快矿区植被恢复,从吨煤10元的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中,划出不低于20%30%用于本矿区和煤矿所在县(市、区)的造林绿化及沉陷区治理。凡是资源型企业、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都应当从经营利润中划出一定比例用于造林绿化。
积极发展林业碳汇资金。动员社会公民特别是企业积极捐资造林。要统一规范每一个企业排碳量及每辆车、每个公民应缴纳的碳基金,使排碳捐资造林纳入法定程序,将减排增汇与生态建设结合起来,发挥森林碳汇功能,拓展绿色碳基金融资平台。要积极鼓励社会和民间投入林业建设,充分调动全社会办林业的积极性,扩大社会资源进入生态建设途径,多渠道增加林业投入。完善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办林业。
提高造林投资标准。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劳动力价值和原材料价格普遍提高的冲击下,国家及省应据实提高造林补助。据测算,当前每亩造林补助大体在700元左右。要切实保证既完成造林任务,又不影响林农收入。
加强经费管理。坚持依法理财,严格执行国家财政资金管理法律制度和财经纪律。建立科学化、精细化预算管理体制,科学编制林业项目预算,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加强各级各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建设,完善经费使用内部稽核和内部控制制度。完善林业生态经费监管机构职能,提升经费使用和资产管理专业化水平。加强经费使用监督,强化重大项目建设和经费使用全过程审计,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安全有效。建立并不断完善林业经费基础信息库,提高经费管理信息化水平。防范林业项目单位财务风险。建立项目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制度,加强重大项目经费使用考评。加强林业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各级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努力提高林业资金使用效益。
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各地要围绕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的目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明晰产权,确权发证,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健全林权纠纷调处机制,及时化解矛盾,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积极跟进配套改革,完善林木采伐审批制度,开展林木采伐管理试点,实行采伐限额公示制。建立集体林权流转制度,健全林权流转市场,规范林地林木流转。省、市、县三级要成立林权服务机构,负责林权登记发证、林地流转评估、纠纷调处及资产抵押等服务工作。各市、县都要确保到2013年基本完成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任务。
进一步深化国有林场改革。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事权划分、分级负责的原则,推进国有林场主体改革。研究制订《山西省国有林场分类界定工作方案》,按照国有林场的资源禀赋、生态地位和目标取向,将我省国有林场分别界定为生态公益型林场和商品经营型林场,对其内部结构和运营机制做出相应调整,确立新型的国有林场经营管理体制。研究提出《国有林场富余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和再就业指导意见》,制定《国有林场债务减免核销办法》,规范国有林场的收入分配办法和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等制度,维护职工权益,保障林区和谐稳定。
进一步完善林业工程项目申报程序和绩效考评制度。各地要根据当地自然资源条件、生态区位优势以及市场发展前景,编制林业工程项目建议书;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严密考察,并确定是否立项上报相关主管部门。项目批复后,实施单位要严格按批复方案组织实施,并进行档案建设。上级部门要对项目跟踪问效,并进行检查验收、绩效考评。全省要建立从下自上的项目申报制度和从上自下的项目监督制度,确保林业工程项目建有成效,努力提高国家林业投资的经济效益。
加快林业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各地要将林业生态建设信息化纳入全省信息化发展整体战略,全面部署林业建设信息网络。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各级林业实施单位的信息化体系,促进林业建设内容、造林技术和方法现代化。一是要把所有的宜林荒山、现有林面积、各项工程布局全面上网,严格杜绝工程面积交叉重复;二是要把经济林树种、面积、产量全面上网,以期了解情况、分类指导、促进发展;三是将林业单位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国有资产全部上网,以利重点安排困难单位建设,防止重复购置固定资产;四是将所有的林业工程项目支出明细全部上网,以利抽查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构建覆盖全省林业建设的信息管理系统。制订林业基础信息管理制度,加快基层单位管理信息化进程,促进各级林业管理标准化、信息化。推进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信息化,积累基础资料,掌握总体状况,加强动态监测,提高管理效率。整合各级各类林业管理资源,搭建全省林业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为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公众提供方方面面的林业生态建设公共信息,不断提高林业管理现代化水平。
坚持依法治林。要搞好林业立法工作,不断完善林业生态建设和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进一步规范、保障和促进林业生态建设健康发展。强化林业普法宣传教育,增强依法治林的意识。深化林业执法体制改革,搞好综合行政执法。各地政府应加强对林业重点项目工程资金的跟踪检查、审计监督,确保林业生态建设的质量和效益。
完善林业地方法规。加快林业法制建设进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林业改革的需要,修订完善有关条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探索林业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落实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时查处违反林业法律法规、侵害林农权益、扰乱林业建设秩序等行为,依法维护林农和林产经营者的权益。完善林业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众对于林业工程项目以及各项事业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严格落实激励问责制度。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主动接受和积极配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林业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绿化山西”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层级监督机制,加强稽查、审计等专门监督,强化社会舆论监督。
坚持全省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办林业。全省各地要发扬“右玉精神”,持之以恒地组织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林业生态建设。要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不断丰富和完善义务植树形式,提高适龄公民义务植树尽责率。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民兵组织及其他社会团体,要发挥各自作用,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投身林业生态建设。驻晋部队、武警官兵要继续发扬优良传统,积极承担造林绿化和森林扑救任务。要加强舆论宣传和监督,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造林绿化的重要意义,引导全社会树立生态文明理念,使爱绿、植绿、护绿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形成林业生态建设浓厚的社会氛围。
加强国际间的合作交流,不断提升林业生态建设水平。我省要广泛开展与各个国家和国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流,要用世界眼光和战略思维认识林业,学习引进国际先进的林业管理方法和生产技术,努力推进我省现代林业化发展。
本《纲要》是我省头部个中长期林业生态建设规划,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任务重、要求高,必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贯彻实施本《纲要》,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各市、县要按照本《纲要》的部署和要求,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分工。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纲要》的组织协调与实施,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共同抓好贯彻落实。
提出实施方案,制定配套政策。各地要围绕本《纲要》确定的战略目标、主要任务、体制改革、重大措施和项目等,提出本地区实施的具体方案和措施,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配套政策,尽快出台实施。
各地政府要把推动实施生态兴省战略、加快建设“绿化山西”作为重要任务,健全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林业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把推进林业生态建设作为各级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各地政府要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林业建设情况。建立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绿化点制度。各地发展改革委、财政、环保、国土、交通、水利、农业、城建、煤炭等部门都要参与“绿化山西”建设,从资金上、政策上支持林业生态建设。
要大力开展创建林业生态县和森林城市的活动,把创建林业生态县作为林业生态省建设的重要抓手,扎实推进,加快发展,力争到2015年有30%的县(市、区)、2020年有80%的县(市、区)达到林业生态县标准。
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勇于奉献的敬业精神。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坚持从严治林、规范管理,努力推进林业生态建设实行赶超战略,实现跨越式发展。
20112020年,估算十年总投资达到700亿元,其中“十二五”、“十三五”两个阶段,各占350亿元。平均每年投资70亿元。
上述投资来源及分级构成,是以2009年林业投融资结构为基础进行测算的。2009年全省林业投融资总额约6493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838亿元,占283%;省级投资1326亿元,占204%;市县投资2429亿元,占374%;企业及社会各界投资899亿元,占139%。在此基础上,结合现阶段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林业生态发展态势,对各个层面的投资比例适当作了调整。随着国家及我省国民经济总值的不断增长,预计在今后10年,全省林业生态建设投入700亿元是能够实现的。
按照本《纲要》和国家林业局要求,“十二五”山西需完成造林2670万亩,平均每年造林534万亩。按现行市场经济实际造林成本,平均每亩需要投资700元至1000元,按每亩造林投资700元计算,完成534万亩,年需造林投资3738亿元。
一是公益林管护,重点管护面积4000万亩,每亩补助10元,需4亿元;二是未成林造林地管护,扶持面积1700万亩,每亩补助10元,需17亿元;三是中幼林抚育,每年完成300万亩,每亩补助100元,年需3亿元;四是森林防火及基础建设,年需投资2亿元左右;五是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年需投入5000万;六是森林公园、湿地、自然保护区等专项工程建设,年需投入2亿元。以上六项每年共需投入132亿元。
一是干果经济林,每年发展100万亩,每亩补助苗木费350元,年需投入35亿元;二是林木种苗建设,每年扶持育苗65万亩,每亩补助2000元,年需投入13亿元;三是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每年扶持发展20万亩,每亩投资700元,年需投入14亿元;四是林业科技能力建设,每年投资11亿元左右;五是各项林业基础设施建设,年需投入042亿元。以上五项每年共需投入1942亿元。
实施生态兴省战略,建设林业生态省,任务艰巨,任重道远。全省上下要以“咬定绿化不放松,不信春风唤不回”的坚强意志,齐心协力,坚韧不拔,奋力赶超;奋勇争先,持之以恒,实现跨越式发展。通过各级政府和全省人民坚持不懈植树造林,努力使大地增绿、环境增色、林业增效、农民增收。在不久的将来,一个经济发达、山川秀美、生态文明的新山西一定能够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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