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收到一审胜诉判决风华高科需赔付近170万元
近期我们再次收到广州中院一审判决,法院判决风华高科需赔付投资者损失近170万元。值得注意的是,公司近期收到广州中院131 名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审理终结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金额近2772万元,加上此前投资者索赔,公司被投资者索赔总金额已轻松过亿元。
风华高科在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和2016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且公司未及时披露召开的相关董事会会议。此外,由于风华高科在2015年和2016年度隐瞒了坏账,少计提了6319万元的资产损失,证监会认定其虚增了6192万元的利润。后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投资者向其主张民事索赔。
由于风华高科于2019年11月25日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根据法律规定,投资者可主张诉讼时效为3年,将于明年11月下旬才时效届满,意味着投资者可主张索赔时效还有一年多,时效充足。
【索赔条件】在2016年3月29日至2018年8月8日前买入并在该期间仍持有一股风华高科股票投资者可索赔,如符合可通过证券诉讼快车在线微信参加。
值得一提的是,该案前批次投资者已经进入广东高院二审阶段并且已部分开庭审理,但二审结果暂未下达。再加上近期广州疫情影响,二审结果下来的时间可能会延长。但对于二审结果,我们保持乐观态度。
目前我们正在征集风华高科投资者索赔,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上述博客参加。值得注意的是,近期我们收到了广东高院关于委托投服中心进行损失核定相关材料,后期不排除法院会通过投服中心进行核定损失的可能性。蕞终结果如何,二审判决见分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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