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罚30万!宿迁中南·紫云集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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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的生活中,房子不仅仅是砖石和水泥的堆砌,它关联着每个人的梦想与期待。然而,这些美好的梦想有时会因为开发商的虚假宣传而变得遥不可及。这些开发商通过夸大的广告和不实的承诺,诱导消费者步入设好的陷阱。
就在蕞近,宿迁一家房企因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及其从属,被罚30万元。往下看看具体信息:
信用中国(江苏宿迁)官方网站上,公示了该公司被处罚的相关信息。
违法行为类型: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及其从属
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1月开盘销售宿迁中南·紫云集楼盘,2024年1月楼盘交付业主。当事人于2021年1月-2023年12月期间,利用楼盘宣传册、现场户型模型等方式,进行商业宣传,宣称125㎡户型紧邻电梯南向房间可以作为卧室使用。楼盘宣传册有文字表述“独立次卧 独立南向次卧”,现场户型模型展示125㎡户型紧邻电梯的房间摆设床、床头柜、柜子等物品。但报审住建部门审核的施工图显示该房间功能性为书房,且该房间不符合报审图纸时适用的审查标准《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DGJ32J26-2017)所规定的卧室功能使用条件。
当事人利用楼盘宣传册、现场户型模型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宣称125㎡户型紧邻电梯房间可以作为卧室使用。但报审住建部门审核的施工图显示该房间功能性为书房。该报审图纸适用的审查标准《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DGJ32J26-2017)为江苏省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4.2.3、5.4.7、5.4.8等条文说明明确表明该房间不符合作为卧室使用的功能条件,且当事人仅在相关墙壁加装隔音板,未采取设置减振垫等有效的隔声、减振技术措施,也未提供其它证据证明其符合作为卧室使用的功能条件。当事人辩称其作为卧室宣传只是装修建议,我局不予采纳。电梯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和振动较大,特别是在夜间,对卧室的干扰更为显著。
从现今社会民生来看,普通消费者购买房屋,特别是中小户型,对卧室的需求明显高于对书房的需求,因此该房间的使用功能是书房还是卧室对于购买行为影响极大。当事人在明知该房型设计不满足卧室要求,并且以书房过审的情况下,仍然利用普通消费者对住宅设计专业知识缺乏的弱点,以卧室作为卖点进行宣传,诱导消费者购买,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头部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头部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及时对125㎡户型的户模进行销毁并整改,考虑到现今房地产市场下行及保交房的要求,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处以罚款30万元。
处罚内容:罚款金额300,000元;行政处罚种类:罚款;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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