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贵港高新区(石卡园)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贵港高新区(石卡园)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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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贵港高新区(石卡园)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2023-04-24 17:00 来源: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贵港高新区(石卡园)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贵新创投报〔2023〕21号)收悉。该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已经广西展沿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审查并出具评审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贵港高新区(石卡园)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工程概算符合有关设计规范,基本达到初步设计深度要求,原则同意该初步设计方案。
三、项目业主:广西贵港新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地址:贵港高新区(石卡园)进港一路与沿江三路交汇处西北角。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3332.2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088.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44.20平方米。主要建设全民健身中心2912.00平方米,服务用房420.20平方米,篮球场2个、5人制足球场2个。配套建设室外道路、停车场、大门、围墙等附属设施。
六、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项目总平面、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节能以及绿色建筑等工程的设计方案。主要工程设计方案:
全民健身中心位于地块北侧,服务用房位于地块南侧,建筑朝向均为南北朝向;全民健身中心南侧设置2个5人制足球场,东侧设置2个篮球场;项目场地设主、次出入口各1个,均布置在地块南面。
全民健身中心为地上2层建筑,首层层高7.8米、二层层高为6.0米,建筑高度14.10米;一层设置篮球场(兼做排球场)、羽毛球室、乒乓球室、器材室、管理用房等,二层设置健身房、管理用房、淋浴间、更衣室等。服务用房为地上1层、地下1层建筑,地上建筑层高3.60米,地下建筑层高6.00米,建筑高度3.75米;地上设置室外器材室、体质监测室、管理用房、医务室及值班室等,地下室主要设置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房及发电机房等。
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建筑抗震等级为三级,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标准设防类,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建筑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服务用房消防水池范围采用条形基础,其余采用独立基础;地上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地下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2477.6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025.89万元(含体育器材设备54.5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33.73万元(含建设用地费13.97万元),预备费用117.98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及业主自筹。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施工图设计和其他开工前准备工作,切实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未经批准,项目业主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及工程概算。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线;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线。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204号附件)贵港高新区(石卡园)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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