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集体)的公示
根据河南省妇联《关于推荐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集体)评选表彰的通知》(豫妇办〔2020〕26号)文件要求,各级妇联组织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和程序要求,通过自下而上、层层推选,在优中选优的基础上,上报推荐。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监督,经市妇联党组研究决定,现将推荐产生的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候选对象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间,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周口市妇联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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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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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推荐名单(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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